【网点资质】
网点应当为公司法人,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,并取得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。
【注册资本】
网点的注册资本应当与拟加盟区域的快递业务规模相适应:
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,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,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经营的,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。在合作期内,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业务规模、经营状况等因素要求乙方增资,乙方应于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增资。
【负责人资格】
网点的负责人应当具备如下基本条件:
(一)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,精神正常、身体健康、精力充沛;
(二)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,3年以上快递行业从业经验,具备快递经营必要的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知识;
(三)个人征信报告记载的信用状况良好,无违法犯罪记录,无中通快递集团失信记录;
(四)符合中通快递集团对加盟网点负责人的其他要求。
网点应当如实向中通快递集团披露负责人的真实信息,实际控制人、实际经营人与负责人不一致的,应当以实际控制人或者实际经营人为负责人。
【网点雇员】
网点应当拥有与拟加盟区域的快递业务规模相适应数量的、取得快递业务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雇员。雇员应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男性年龄建议小于50周岁,女性年龄建议小于45周岁,并能够提供身体健康证明。
【经营资产】
网点应当拥有经营快递业务所需的资产,基本要求如下:
(一)能够保障通信通畅的固定电话、移动电话;
(二)能够与中通快递业务信息系统稳定连接的计算机、扫描巴枪、电子称和监控等设备;
(三)可用于开展快递业务且权属清晰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,以及必要的分拣设备;
(四)自有或者租赁的,权属清晰、地理位置合理,能够满足快件收派和中转操作的经营场地、仓库;
(五)中通快递集团要求的开展快递业务所需的其他资产。
网点应当提供分拣设备、机动车、非机动车等资产的买卖合同,以及经营场地、仓库的租赁合同和权属证明文件。